张旭

张旭

张旭,字伯高,一字季明,吴郡吴县(今江苏苏州)人,约生于 675 年,卒于 759 年,是唐代著名的书法家,被誉为 “草圣”。

生平经历

出身世家,勤奋学书:张旭出生于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家庭,其母族为江南大族,曾外祖父是书法家虞世南,舅公陆柬之、堂舅陆彦远都是初唐著名书法家。他自幼受到良好的书法教育,跟随堂舅陆彦远学习书法,善于观察,融会贯通,注重从日常生活及事物中启发灵感,并运用到书法创作之中。

初入仕途,名声渐起:开元初期,张旭的书艺已学有所成,在当时颇有名声,并通过应举或荐举、征辟入仕,初任常熟县尉。当时有一老翁为求其书法作品,多次到县衙内告状求判决书,可见其书法在当时已备受推崇。开元元年(713 年),张旭因诗文出名,与贺知章、包融、张若虚等被时人称为 “吴中四士”。

观舞悟书,传授笔法:开元十一年(723 年),张旭观看公孙氏舞剑,从中得到启示,书法创作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他任率府长史期间,徐浩跟随他学书法,二十余岁的颜真卿也曾向他学习两年书法。此外,他还与李白、贺知章等结为酒友,被人们称为 “酒中八仙”。

书法大成,名动朝野:开元二十九年(741 年),张旭用楷书书写了《尚书省郎官石记序》。天宝元年(742 年)及次年,他分别为严仁、王之涣写墓志铭。在此年间,他在京兆任金吾卫长史,世称 “张长史”。天宝四年(745 年),张旭以金吾长史离京退居洛阳,期间许多人向他学习笔法,颜真卿也在此时向他请教书法,并尽得其笔法要旨。

晚年创作,流芳千古:唐肃宗乾元二年(759 年)二月八日,张旭书写《千字文》,同年逝世。太和初,文宗李昂下诏,以裴旻剑术、张旭草书、李白诗歌为 “三绝”。

文学成就

诗歌:张旭的诗别具一格,以七绝见长,诗歌语言清丽、精工,风神高华。如《桃花溪》“隐隐飞桥隔野烟,石矶西畔问渔船。桃花尽日随流水,洞在清溪何处边”,意境悠远,富有韵味,展现了其诗人的独特气质与才华。

书法理论:张旭有 “口传手授之诀,勿使无度”“不慢不越,巧使合宜”“纵舍掣夺,咸有规矩” 等书法理论主张。他提倡学习笔法应从楷书、草书学起,强调字的结构、执笔、运笔等方面的重要性,并崇尚师法自然,将自然万物化为艺术语言,铸就自己的表现形式和风格。

书法作品:

楷书:其楷书作品《尚书省郎官石记序》是传世楷书 “宋拓孤本”,字体取欧阳询、虞世南笔法,端庄严谨,不失规矩,又现褚遂良书风体貌,是博采初唐楷书众美之佳作。

草书:张旭的草书作品多呈现出激情昂扬、恣意纵情之意,如《古诗四帖》《肚痛帖》等。《古诗四帖》以篆法行笔,线条苍浑劲挺,气势奔放,波澜起伏,被认为是张旭的狂草艺术代表作;《肚痛帖》笔意连绵,顿挫跌宕,将草书的线条艺术表现得淋漓尽致,知名度较高,被历代评论认为是张旭作品之最。

历史影响

书法艺术的变革与发展:张旭的狂草打破了传统草书的规范和束缚,将书法的表现力和情感抒发推向了极致,使书法不再仅仅是文字的书写,更是一种个性和情感的表达,对后世书法艺术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为中国书法艺术的创新和变革开辟了新的道路,后世许多书法家都从他的作品中汲取灵感和营养。

文化交流与传承:作为 “吴中四士” 之一,张旭与当时的文人雅士交往密切,促进了文化的交流与传承。他的书法和诗歌作品在当时就备受推崇,对唐代文化的繁荣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作品也成为了中国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承至今,依然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文化意义。

历史评价

同时代人评价:唐代李颀在《赠张旭》一诗中对其评价颇高,生动地描绘了张旭的豪放性格、嗜酒如命以及在书法创作上的癫狂状态和高超技艺,展现了时人对他的敬佩与赞赏之情。杜甫也对张旭的书法极为推崇,在《殿中杨监见示张旭草书图》一诗中表达了对其遗墨的珍视和对他逝世的惋惜之情。

后世评价:韩愈赞其 “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充分肯定了张旭草书能够淋漓尽致地表达情感以及其变幻莫测的艺术魅力。后人评价张旭的草书 “虽奇怪百出,而求其源流,无一点画不该规矩者”,既强调了其草书的独特创新之处,又指出了其遵循传统法度的根基,对他在书法艺术上的造诣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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