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成大

范成大

范成大(1126 年 6 月 26 日 – 1193 年 10 月 1 日),字至能,号 “此山居士”,又号 “石湖居士”,世称 “范石湖”,南宋平江府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是南宋名臣、文学家、诗人。

生平经历

早年时期:范成大出生于官宦世家,自幼聪明好学,12 岁起在父亲的严格教导下,开始广泛涉猎经史书籍,14 岁时已展示出非凡的文学才华。绍兴九年,其母去世,16 岁时全家迁居临安。后因父亲去世服丧等原因,科举之路有所延迟。

科举仕进:绍兴二十四年,28 岁的范成大参加科举考试,中进士后担任徽州司户参军 。在徽州待了六七年,未得升迁,后因诗作被洪适推荐。绍兴三十二年春,调任临安做京官,此后在多部门任职,官职不断升迁。

出使金国:乾道六年,孝宗欲修改《隆兴和议》,范成大被任命为起居郎,以资政殿大学士身份出使金朝。他向金世宗递上国书,请求归还河南巩洛的陵寝地用于祭祀先帝,并坚持金皇帝亲自接信,虽未达成目的,但全节而归,朝野称赞。

南宅交广:乾道七年,范成大到桂林做官,后出任静江府知府兼广南西路经略安抚使,管辖岭南多地。在任期间,他改革盐法、马政,灵活外交,团结少数民族,兴修水利等,对广西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西入巴蜀:淳熙二年,范成大接替病故的虞允文赴四川担任制置使兼成都知府。在治蜀期间,他实行惠民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强化边防,挖掘人才等,尽职尽责,使百姓安居乐业。

晚年时期:淳熙五年,范成大晋升为礼部尚书,四月升为参知政事,因得罪他人,仅任职两个月就被罢职。后又任明州知州兼沿海制置使等职,期间也有诸多政绩。乾道三年,他在石湖边修建石湖别墅,自号 “石湖居士”。淳熙十三年,完成了《四时田园杂兴》。绍熙三年,完成撰写《吴郡志》。绍熙四年 9 月 5 日病逝,享年 68 岁,朝廷赐银光禄大夫,追封崇国公,谥号 “文穆”。

文学成就

诗歌创作 :

题材广泛:其诗反映的生活面广阔,有描写民生疾苦的,如《后催租行》借老农之口深刻批判现实;使金纪行诗如《青远店》《州桥》等,真切描写沦陷区景象和人民的民族感情;田园诗《四时田园杂兴》共六十首,全面、真切地描写农村生活的各种细节,实现了对传统田园诗题材的改造。

风格独特:早期受江西诗派影响,后突破其笼罩,博采众长,近体诗委婉清丽中带有峻拔之气,语言自然清新,风格温润委婉,只有少数作品风格峭拔。

文赋创作:范成大的文赋在当时也享有盛名,杨万里评价其 “大篇决流,短章敛芒;缛而不酿,缩而不僒。清新妩媚,奄有鲍谢;奔逸隽伟,穷追太白”,可见其文赋成就之高。

词作创作:范成大的词作情长意深,前期作品与秦观相近,后期作品则近于苏轼,也有应酬唱和、山川行旅、叹老嗟悲以至讲论佛典禅里等多种题材的词作。

历史影响

文学方面:作为 “南宋四大家” 之一,范成大的作品在南宋末年即产生显著影响,到了清初影响更大,当时有 “家剑南而户石湖” 的说法,他的田园诗更是被钱钟书称为 “中国古代田园诗的集大成者”,为后世田园诗的创作提供了典范和借鉴,推动了南宋文学的发展。

社会方面:范成大的作品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和人民的生活状况,如民生疾苦、民族矛盾等,对于研究南宋的社会历史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其在各地为官时推行的义役法、改革盐法等政策,以及对水利、农业等方面的重视和建设,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改善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

历史评价

同时代人评价:杨万里对范成大的诗歌给予高度评价,称赞其诗歌风格多样、成就颇高。陆游也对范成大在成都时的作为和文学才华予以肯定,称其落纸墨未燥,士女已万人传诵。

后世评价:钱钟书称范成大是中国古代田园诗的集大成者,肯定了他在田园诗创作上的突出贡献。郭预衡评价他是一个诗、文、词兼擅的作家,全面认可了他的文学才华。其不畏权贵、敢于直谏的品质,以及在为官期间的种种政绩,也得到了后世的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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