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与义(1090 年 – 1139 年),字去非,号简斋,河南洛阳人,是南北宋时期的杰出诗人,也是历史上写诗歌咏岳阳最多的诗人之一。
生平经历
北宋时期:政和三年(1113 年)中进士,授文林郎,任开德府教授,后辞职回家。宋徽宗宣和二年(1120 年)母亲逝世,回汝州服丧,期间结识汝州知州葛胜仲,两年后由其举荐任太学博士,后升任符宝郎,但不久被贬为陈留酒监。
南宋时期:靖康元年(1126 年),金人进逼汴京,陈与义南下避难,辗转于岳州、潭州、衡州等地,多次登上岳阳楼,创作了诸多忧国忧民及歌咏湖光山色的诗篇。建炎二年(1128 年)南渡后,初到岳州,写下《巴邱书事》等作品。此后,陈与义得到朝廷重用,历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知制诰、参知政事等职,但也曾因宰相不喜等原因被召回或调任 ,后因病以资政殿学士身份知湖州,最终于绍兴八年(1138 年)十一月去世。
文学成就
诗歌:
风格独特:前期作品多写闲情逸致及个人哀怨,词句明净,诗风明快,很少用典;后期因经历国破家亡、颠沛流离,诗风转学杜甫,趋向沉郁悲壮、雄阔慷慨,其七律最逼近杜诗,如《登岳阳楼》《巴丘书事》等,五言律如《雨》诗等则以清迥峭刻见长,五言古诗写景造意接近谢灵运、柳宗元等人,七言绝句重在意趣,格调清婉。
手法高超:善用直致、浅语入诗,重意境,擅白描,以简洁的语言表达真挚的情感和深刻的思想,作品形象丰富,语言质朴,音节响亮,很少用典,明快中没有鄙俗,口语化略无平淡。
词作:存词虽仅十余首,但别具风格,豪放处尤近于苏轼,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浑成,如《临江仙・夜登小阁忆洛中旧游》中的 “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虞美人・大光祖席醉中赋长短句》中的 “及至桃花开后却匆匆” 等名句,为人称诵。
历史影响
对江西诗派的推动:作为江西诗派后期的重要诗人及 “三宗” 之一,陈与义对江西诗派的发展和变革起到了关键作用,他学杜甫又不拘泥于杜甫,能参合各家融会贯通,创造自己的风格,使江西诗派在南宋初期得以继续发展并呈现出新的风貌,对当时及后世的诗歌创作产生了广泛影响。
丰富诗歌题材与内涵:其作品题材广泛,涵盖了个人情感、自然景物、家国之思、社会现实等诸多方面,尤其南渡后的诗作,将个人遭遇与国家命运紧密融合,使诗歌的思想内涵更加深刻,情感更加真挚动人,为宋代诗歌注入了新的活力和生命力,对后世爱国诗歌的创作产生了积极的启示和引领作用。
历史评价
同时代人评价:在当时,陈与义的诗词创作就得到了一定的认可和赞赏,如他曾因《墨梅》一诗受到宋徽宗的嘉赏。
后世评价:元代方回在《瀛奎律髓》中称杜甫为江西派的 “一祖”,黄庭坚、陈师道、陈与义为 “三宗”,确立了他在江西诗派中的重要地位。后世诸多诗评家对其诗词成就也给予了高度评价,如胡仔、黄□等人对他的词评价颇高,其作品被认为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独特的艺术魅力,其诗词风格及创作手法为后世文人所借鉴和学习,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