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绅,772 年 – 846 年,字公垂,祖籍亳州谯县(今安徽亳州),后徙家润州无锡(今属江苏),是唐代诗人、宰相。
生平经历
早年经历:李绅生于官宦之家,曾祖父李敬玄曾担任过则天朝的中书令,祖父李守一是成都郫县令,父亲李晤历任金坛、乌程、晋陵等三地县令。他六岁时丧父,由母亲卢氏教他经义,因身材矮小精悍得了 “短李” 的称号,15 岁时常在润州无锡的慧山寺读书,能写诗歌,目睹农民悲惨生活后写出《悯农二首》,开始名声外传,受到时任苏州刺史韦夏卿的夸奖,后前往长安参加科举,得到文人韩愈赏识并被其向考官推荐,还结识了吕温等名人。
初入官场:元和元年,李绅进士及第,任国子助教,后做了观察使李锜的从事,但因拒绝李锜的聘书和礼物而惹怒李锜,差点被杀,李锜造反失败后,朝廷表彰李绅,任命他为右拾遗。
参与新乐府运动:李绅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和首创者之一,他曾写了《乐府新题》20 首送给元稹,成为第一位以 “新乐府” 来标注自己乐府诗的诗人。
深得宠信与党争风波:唐穆宗召李绅入宫任翰林学士,与李德裕、元稹同被称为 “三俊”。后李绅改任右补阙等职,但也因朝廷 “牛李党争” 多次被贬,如长庆四年,唐穆宗逝世后李绅失势,被李逢吉等人弹劾,被贬为端州司马。
晚年拜相及后续:李绅被贬后,经韦处厚上奏等,其冤情逐渐被唐敬宗了解,后历经多次升迁。武宗即位后,李绅任淮南节度使,后入京担任宰相,被封为上柱国、赵国公。会昌四年,李绅因病辞去宰相职位,再次担任淮南节度使 。会昌六年,李绅因病逝世,终年七十五岁,后因 “吴湘案” 被追削三次官职,子孙不得仕。
文学成就
诗歌创作:其早期代表作《悯农二首》语言通俗质朴,音节和谐明快,风格简朴厚重,以同情和愤慨的心情反映了农民劳作的艰辛与生活的困苦,被铸为格言,传诵不衰,是新乐府运动中的杰作。此外,他的《莺莺歌》《悲善才》等叙事诗也是中唐时期长篇叙事诗中的代表作品,如《莺莺歌》以长诗铺排故事,情节曲折动人,人物描写细致传神,是后来《西厢记》的创作依据之一。
散文创作:《寒松赋》是其较著名的一篇咏物抒情小赋,全文篇幅短小,采用汉赋形式,多使用骈俪句,语言通俗平淡,极少使用典故,表达了作者逆境中的坚定决心和忠贞本性。
文学理论贡献:作为新乐府运动的重要人物,李绅主张诗歌应反映社会现实,发挥讽喻作用,对推动唐代诗歌的现实主义创作风格起到了积极作用,影响了一批诗人的创作理念和风格。
历史影响
文学方面:李绅的《悯农二首》等作品对后世文学产生了深远影响,不仅在当时就被广泛传诵,而且在后世一直是教育人们珍惜粮食、关注农民生活的经典教材,激励着后世文人关注社会现实,积极创作反映民生疾苦的作品,推动了现实主义文学的发展。
社会文化方面:他所倡导的新乐府运动,强调文学的社会功能,使文学与社会现实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对当时及后世的社会文化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助于提高社会对民生问题的关注,促进社会文化的进步。
历史评价
正面评价:李绅的文学成就得到了广泛认可,他的《悯农二首》等作品体现了他对农民的同情和对社会现实的关注,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和较高的艺术价值,被视为唐代诗歌中的经典之作。他倡导的新乐府运动,对唐代文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推动了诗歌的创新和进步,为后世文学创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负面评价:据《旧唐书》等记载,李绅在晚年担任宰相期间 “颇恣威福”,有滥用权力之嫌,且在扬州任职时因 “苛政” 受到批评,再加上 “吴湘案” 的争议,这些都对他的历史评价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