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孟浩然

李白〔唐代〕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译文

我敬重孟先生的庄重潇洒,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少年时就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到老来仍归隐山林,摒弃尘杂。在明月夜常常饮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仰望着他?只在此揖敬他芬芳的道德光华!

注释

孟夫子:指孟浩然。夫子,古时对男子的尊称。

风流:古人以风流赞美文人,主要指有文采,善词章,风度潇洒,不钻营苟且等。

红颜:指孟浩然少壮时期。

轩冕:指官职。轩,车子;冕,高官戴的礼帽。

白首:白头,指孟浩然晚年。卧松云:隐居。

醉月:月下醉饮。

中圣:“中圣人” 的简称,即醉酒。曹魏时徐邈喜欢喝酒,称酒清者为圣人,酒浊者为贤人。

迷花:迷恋花草,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

事君:侍奉皇帝。

高山:言孟品格高尚,令人敬仰,出自《诗经・小雅・车舝》“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徒此揖清芬: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

赏析

情感真挚,直抒胸臆:首联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开门见山,一个 “爱” 字直接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风流天下闻” 则高度概括了孟浩然的声名和风采,提纲挈领地总摄全诗。

形象鲜明,对比强烈:颔联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红颜” 与 “白首” 对举,概括了孟浩然的一生,“轩冕” 与 “松云” 对比,象征着仕途与隐遁、富贵与淡泊,通过这一弃一取,突出了孟浩然不慕名利、高风亮节的形象。

细节描写,生动传神:颈联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通过 “醉月”“迷花” 等细节描写,进一步渲染了孟浩然的隐逸生活,展现出他寄情山水、悠然自得的高雅情趣,也体现了他不事君王、超脱世俗的豁达胸怀。

抒情升华,敬仰至极:尾联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将孟浩然的品格比作高山,以 “安可仰” 强调其品格之高难以企及,只能 “徒此揖清芬”,在直接抒情中把对孟浩然的敬慕之情推向了高潮。

创作背景

这首诗大致作于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 年)。李白出蜀后,游江陵、潇湘、庐山、金陵、扬州、姑苏等地,然后回转江夏。他专程去襄阳拜访孟浩然,不巧孟浩然已外游,李白不无遗憾地写了这首诗,表达敬仰和遗憾之情。

简析

《赠孟浩然》是一首格调高雅、感情真挚的五言律诗。全诗语言自然古朴,用典融化自然,不见斧凿痕迹。结构上采用抒情 — 描写 — 抒情的方式,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如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诗歌体现了李白律诗追求古体自然流走之势的特点,不屑为格律所拘束,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既生动地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也充分抒发了诗人与孟浩然在思想感情上的共鸣,是李白诗歌中的佳作,也是诗坛上两人友谊的美好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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