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生平经历
少年抗金:出生时,北方已沦陷于金人之手。他自幼目睹汉人在金人的统治下所受的屈辱与痛苦,心中充满了对金人的仇恨和恢复中原的愿望。绍兴三十一年(1161 年),金主完颜亮大举南侵,辛弃疾聚集了两千人,参加了由耿京领导的一支声势浩大的起义军,并担任掌书记。
回归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 年),辛弃疾奉命南下与南宋朝廷联络。在他完成使命返回时,听到耿京被叛徒张安国所杀、义军溃散的消息,便率领五十多人袭击几万人的敌营,把叛徒擒拿带回建康,交给南宋朝廷处决。辛弃疾由此名重一时,被任命为江阴签判,开始了他在南宋的仕宦生涯。
仕途坎坷:辛弃疾在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他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九议》等,条陈战守之策,但都未被朝廷采纳。由于他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故而屡遭弹劾,多次被罢官,闲居江西上饶、铅山等地长达二十年左右。
壮志未酬:嘉泰三年(1203 年),朝廷再次起用辛弃疾,先后知绍兴府兼浙东安抚使、知镇江府。但不久后又被弹劾落职。开禧三年(1207 年),朝廷再次征召辛弃疾,但辛弃疾已病重卧床不起,于当年九月初十(10 月 3 日)抱憾而逝。
文学成就
作品数量:今存词六百多首,是两宋存词最多的作家。
题材广泛:其词内容丰富,涵盖了爱国情怀、壮志豪情、田园风光、闲居生活、友情爱情等诸多方面。如表达抗金报国之志的《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描绘田园生活的《清平乐・村居》等。
风格多样:以豪放为主,又兼具沉郁、悲壮、婉约、清新等多种风格。如《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豪放悲壮,《摸鱼儿・更能消几番风雨》则沉郁婉转。
艺术手法:善于运用典故,通过对历史事件和人物的引用,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和政治主张,使词的内涵更加丰富深厚。如《南乡子・登京口北固亭有怀》中借孙权的典故,表达对英雄的仰慕和对南宋朝廷偏安的感慨。还善于创造生动的艺术形象,语言生动活泼,具有很强的表现力。
历史影响
词坛革新:在词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他极大地拓展了词的思想内涵和表现领域,将爱国情怀、英雄气概等内容融入词中,使词不再仅仅是儿女情长、风花雪月的载体,推动了词体的革新与发展。
创立流派:与苏轼并称 “苏辛”,成为豪放词派的代表人物,对后世词坛产生了深远影响,形成了以他为代表的 “稼轩体”,后世许多词人如刘过、刘克庄等都深受其影响,继承和发展了他的豪放词风。
文学传承:他的作品成为中国文学宝库中的瑰宝,为后世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典范,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文人以文学作品表达爱国情怀和人生理想。
历史评价
同时代评价:同时代的陈亮称辛弃疾 “眼光有棱,足以照映一世之豪。背胛有负,足以荷载四国之重”,对其才能和气概给予了高度评价。
后世评价:后人对辛弃疾的评价极高,清代词人周济在《介存斋论词杂著》中说:“稼轩不平之鸣,随处辄发,有英雄语,无学问语,故往往锋颖太露。然其才情富艳,思力果锐,南北两朝,实无其匹,无怪流传之广且久也。”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也称赞辛弃疾的词 “有性情,有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