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

王勃

王勃(公元 650 年 — 公元 676 年),字子安,古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唐代文学家、诗人,出身儒学世家,是唐初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王通之孙,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并称 “初唐四杰”,且被尊为 “初唐四杰” 之冠。

生平经历

年少成名:王勃自幼聪敏好学,六岁能文,文笔流畅,被时人赞为 “神童”。九岁读颜师古所注的《汉书》,撰写了《指瑕》十卷,指出其中错误。十岁通读《六经》。显庆五年(公元 660 年),王勃在长安拜曹元为师,学习《周易章句》《皇帝素问》《难经》等。麟德元年(公元 664 年),司刑太常伯刘祥道巡行乡里,王勃写自荐信《上刘右相书》,刘祥道称赞其为奇才并上表举荐。乾封元年(666 年),王勃参加幽素科考试,被授予朝散郎之职。

王府任职:乾封元年,王勃进奉《乾元殿颂》,同年又进奉《宸游东岳颂》,由此受到沛王李贤的赏识,被招为沛王府修撰。但在总章元年(公元 668 年),因戏作《檄英王鸡文》,被唐高宗认为是挑拨诸王矛盾,而被罢黜官职并逐出沛王府。

游历巴蜀:总章二年(公元 669 年),王勃开始漫游西蜀,漂泊各地,依靠友人生活,期间创作了大量诗文及赋,如在绵州与同乡薛华相聚,作《别薛华》;在梓州与卢照邻结伴同游,共登玄武山赋诗。

任职虢州:咸亨二年(公元 671 年),王勃任虢州参军。但因恃才傲物,被同僚忌恨。后因藏匿并杀害官奴曹达获罪,按律应判死刑,恰逢大赦,被除名而免于一死,其父亲也受牵连被贬为交趾县令。

溺水而亡:上元二年(公元 675 年),王勃出狱后前往交趾探望父亲,途经洪州时写下《滕王阁序》。上元三年(公元 676 年),王勃在渡南海时不幸溺水而亡,年仅二十七岁。

文学成就

诗歌:王勃擅长五律和五绝,其诗歌风格雄放壮阔,注重韵律与对仗,用典精严,还常以赋为诗,增强诗歌的表现力。如《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中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一句,意境阔大,情感真挚,成为千古名句。

骈文:王勃的骈文成就极高,对仗工整,文辞华美,感情慷慨激昂,富有气势,境界开阔。其代表作《滕王阁序》更是千古名篇,文中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等句,以其宏大的意境、华丽的辞藻和精妙的对仗,成为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笔。

赋:内容上不拘一格,选材多样,出现了一些如《释迦佛赋》等新题材的体物赋。语言上追求雄奇华丽,继承汉大赋纵横铺排的 “巨丽” 思想。手法上多用想象、夸张,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立意常有创新,富有浓郁的抒情色彩。

历史影响

文风革新:王勃等初唐四杰致力于改革六朝文风,反对当时颓废绮丽的风气,把诗文从宫廷引向市井,从台阁移到江山和边塞,扩大了诗文的题材,使文风更加清新刚健,为唐诗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基础。

骈文变革:他所主张的 “气凌云汉” 之气,为大唐骈文确立了气象阔大、骨气俊朗的清新格局,对后世骈文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历史评价

同时代人评价:《旧唐书・文苑传》载 “王勃文章宏逸,固非常流所及”,可见其在当时文坛就已享有很高声誉。

后世评价:《四库全书总目》称 “勃文为四杰之冠”,充分肯定了他在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其作品无论是诗歌还是骈文,都被后世视为经典,不断被传颂和模仿,对后世文学创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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